原标题:烟台人注意!明天起,你的生活将大变!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中央单位出差人员用餐费用自行解决、部分退役军人等抚恤补助标准再提高……即将到来的8月将有一批新规正式实施。一起来看,这将如何影响你我的生活吧!
全国性法规
中央单位出差人员餐费将自行解决
财政部等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 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自8月1日起施行。
上述通知要求,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出差期间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部分退役军人等抚恤补助标准再提高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8月1日起, 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
这是继去年8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后,再次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并加大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标力度。
同时,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将实施
公安部7月17日通报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其中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贸区建设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将作为首批措施于8月1日起实施。
新政策主要涵盖四方面内容: 一是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符合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的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提供申请办理在华永久居留便利;二是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包括来华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三是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四是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
纳税服务投诉办理将更便捷、更高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出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 对纳税服务投诉工作进行规范和优化,进一步提高监督投诉质效,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出台的新办法扩大了纳税服务投诉范围,投诉边界更清晰;拓宽投诉渠道,主体权责更明确;规范受理流程,办理时限再压缩;建立快速处理机制,投诉处理更高效。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更新为五大指标
住建部日前发布修订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9,自8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同时废止。
对比来看,修订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确立了“以人为本、强调性能、提高质量”的绿色建筑发展新模式;将原来的“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施工管理、运营管理”七大指标体系,更新为“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指标体系。此外,在重新设定评价阶段、新增绿色建筑等级、分层设置等级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烟台新规
烟台8月底前稳岗补贴发放到位
记者自全市稳就业工作电视会议上获悉,烟台将狠抓就业政策落实和任务落地,完成新增城镇就业13万人等年度目标,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全面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对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8月底前把稳岗补贴发放到位,促进企业用工稳定。
末班车23点发车!
8月1日起烟台三条公交线路延长营业时间
为繁荣夜间经济,满足市民夜间乘车需求,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内涵,公交集团拟对1路、9路、10路、26路等4条线路延 长营业时间,结合市民反映和调研实际,优化调整部分公交站点。
一、延长营业时间(8月1日-10月10日执行)
1.1路。将1路末班营业时间由22:30分双向延长至23:00。
2.9路。将9路火车站发往东陌堂方向的末班营业时间由22:00延长至23:00。
3.10路。将10路末班营业时间由22:00双向延长至23:00。
4.26路。将26路龙海家园发往汽车西站方向的末班营业时间由21:00延长至21:30分,将汽车西站发往龙海家园方向的末班营业时间由21:30分延长至22:00。
二、站点优化调整(自8月2日执行)
1.将福成路路东的福泰集团站点、福泰公交场站站点合并,重命名为福泰集团,新站点位于原福泰集团站点以北30米(涉及26路、41路、42路、101路)。
2.将福成路路西的福泰公交场站更名为福成路祥祯路(单向站、涉及26路、41路、42路、101路)。
3.将福泰公交场站临时站点调整为正式站点,名称不变(涉及2路、16路、41路、42路、80路、101路)。
4.将机场路瑞康医药有限公司(烟台中西医肛肠医院)路东站点北移至炮山路以北,路西站点南移至炮山路以南(涉及9路)。
5.将机场路卧龙经济园区路东站点北移至卧龙中路以北(涉及9路、27路、56路)。
三、站点优化新增(自8月2日执行)
1.将26路祥发小学(单向站)调整为双向停靠。
2.在万光山海城(驾驶员考试基地)以南增设临时停靠站
(涉及36路、76路、81路、高铁巴士1号线、高铁巴士2号线)。
3.在开发区贵阳大街路南增设烟台市光电产业园临时停靠站(涉及206路)。
烟台市区新增17处货车抓拍监控点 8月1日起开始抓拍
为加强对大型货运车辆的管理力度,交警部门在市区主干路的关键路口安装了17处货车抓拍监控点,对违规货车进行抓拍,目前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8月1日起正式开始抓拍!
新增17抓拍点位公示如下:
01
二马路 - 一中
02
红旗中路 - 胜利路
03
红旗中路 - 山海路
04
滨海北路 - 栈桥
05
北马路 - 海港路
06
幸福南路 - 福宏街
07
祥祯路 - 福成路
08
幸福中路果蔬市场(十六村路口)
09
南大街 - 西炮台南路
10
胜利南路 - 荆山路
11
机场路 - 河滨路
12
港城西大街 - 英特尔大道
13
通世南路 - 荆山路
14
观海路 - 鹿鸣小区
15
滨海中路 - 茂源碧海山庄
16
迎春大街 - 双河西路
17
轸大路 - 山海路
日前,烟台交警部门发布了
关于调整市区大型货运车辆
通行管理的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市区大型货运车辆
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有效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减少噪声污染,决定对市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大型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轮式自行机械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内道路每日0:00—24:00禁止通行:
海岸路—滨海北路—滨海中路—滨海东路—滨河西路(不含)—科技大道(不含)—学院路(不含)—学院西路(不含)—轸大路(不含)—通世南路(不含)—港城西大街(不含)—冰轮路(不含)—只楚路(不含)—化工路(不含)—幸福北路(不含)—龙海路(不含)—环海路(不含)—港湾大道(不含)—海港路—北马路—胜利路—阜民街—海关街—海岸街区域内的道路。其中,不含幸福南路路段(化工路至幸福西街)。
二、以下道路每日7:00—8:30、16:30—18:30禁止通行:
滨河西路(科技大道以北)、科技大道、学院路、学院西路、轸大路、港城西大街(冰轮路以东)、冰轮路、只楚路(冰轮路至化工路)、化工路、幸福北路、龙海路(幸福北路至环海路)、幸福南路(化工路至幸福西街),以及通林路(青年南路至通世南路)以北至港城西大街之间的道路。
三、运输建筑渣土的车辆全天(0:00—24:00)禁止在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四、集疏港车辆和其他需要进出市区的车辆,请通行环海路、沈海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
五、涉及民生保障及渣土运输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
六、路面限行交通标志指示与本通告不一致时,以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八、本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之前限行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2019年6月3日
今年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今年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结束。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和大学新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9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为2019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适龄青年有参军意愿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
来源:综合央视新闻、烟台交警、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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